“他不能把女儿放在家中,自己出来作案吗?”
“你还是不懂....”
摇摇头,福尔摩斯叹了口气,幽幽的说:“衣着得体有洁癖,证明马维·恩德斯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这种人通常对自己的身份有深刻的认知,俗称偶像包袱,一般不会亲自作案,何况他脚上没有污泥,徒步来到南街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只要询问城中车夫就知道他有没有在晚上来过南街了,其次....”
“他既然能让自己的女儿吃到奶油点心,说明他不缺钱或者认识某位富人,并且与对方关系不错,亲近到可以带女儿去对方家大吃特吃。”
“试问,一个拥有偶像包袱,非常注重言行举止,又与富人有所接触,看起来就不缺钱的神父,有什么理由去谋杀一位居住在贫穷南街的家庭裁缝呢?他有足够的资源和人脉让对方生不如死,根本没必要杀人!”
在众人恍然大悟的赞叹声中,马维的眼睛逐渐亮了起来。
他追寻真理,也知道真理有三种。
心灵真理、几何真理以及....逻辑真理!
面前这位名叫狄洛克·福尔摩斯的私家侦探,他逻辑清晰,思维敏捷,不正是逻辑真理的契合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