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
“……本院认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平台对商家的产品、服务进行批评、评论,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只有消费者借机诽谤、诋毁并实际损害商家名誉的……本桉中,原告收到货物后在平台上发表评价,是基于商品本身等综合质量因素的考量,表达的是……米昔昔未按规定要求并监督商家如实公示必要信息,且在原告要求提供其工商信息时,人为地设置障碍……
现判决如下:
一、恢复原告在米昔昔平台的差评评论显示;
二、公开向原告发表道歉声明;
三、赔偿原告一元精神损失费。
本判决下发之日起,即日生效,若不服本判决,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赢了!
判决结果出来的时候,叶向阳稍微有点小兴奋,但也没太激动。
对方虽然是大公司,但叶向阳这段时间没少做准备,更有沉清帮忙,所以还是有一些信心的。
“我们会继续上诉的。”
从审判庭出来,米昔昔的法务代表留下这么一句话,直接走人了。
“啧,看对方这意思,是打算耍无赖了。”
从叶向阳身后走出来,沉清不由调侃道。
“上诉是人家的权利,我也没办法拦着不是?”叶向阳闻言,也忍不住笑了。
显而易见。
即便米昔昔再次上诉,也很难改变一审的结果。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拖时间,恶心人罢了。
仗着自己是大公司,根本不害怕跟他耗。
很多大公司惯用的做法。
只要还没到终审,他们还没“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