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蔡春红的声音落下,担任这次出警执勤任务的负责人肖文斌,也就是之前下令撞车的那个,看到龚浩的时候,也是愣了愣。
“是你?”
显然,肖文斌也认出了龚浩就是之前占用消防通道,并阻碍他们通行且被他们直接撞开车的那个车主。
万万没想到,着火的会是他们家。
这不是巧了吗?
倒没有多少幸灾乐祸的意思,只是觉得有些……嗯,造化弄人。
谁能想到事情的转折如此神奇。
就在肖文斌认出了他的时候,龚浩也同样认出了对方,瞬间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早已没了之前理直气壮的样子。
而旁边的民警和还没有离开的交警,在了解到阻碍消防队救火和家里着火的居然是同一个人,脸上的表情就精彩了。
“跟我我们勘察灾后现场,现在已经查明,起火原因应该是由于电瓶车的蓄电池在室内充电引起的火灾,请问你们是不是把电瓶车的蓄电池拿到屋内充电了?”
肖文斌看着龚浩和徐丹丹问道。
徐丹丹闻言,有些难以相信地说道:“啊?怎么会?我以前充了那么多次……”
“哎,我早就跟你们强调过多少次了,社区明令禁止电瓶车入室充电,更不要把电瓶车的电池带回家充电,这样容易引起火灾,明明去年就在小区内给大家安了一批充电桩……”
确认还真是由这个引起的火灾,蔡春红十分心累。
明明她已经很尽心在为居民们服务了,可还是有些人不配合。
“幸好这次并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和造成公私财务的巨大损失,不然造成严重后果,你们可能就涉及失火罪了,就是你们自己家烧得有些严重……”
肖文斌不无庆幸地说道。
“啊?失火罪?”
龚浩和徐丹丹都有些傻眼。
“虽然造成火灾是由于过失行为导致的,但如果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