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打!”
林枫口中喃喃有声,一张符纸,变戏法似的,出现在他指尖,无火自燃,缕缕青烟,冉冉升空。
说到最后两个字时,上百个混混突然双眼血红,怒容满面,狂性大发,不约而同的抡起棒球棍,砸向身边的同伴。
每个混混与同伴,似乎都有不共戴天之仇。
一场混战,由此爆发。
噼啪爆响声、嗷嗷惨叫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
很快,三分之一的混混,就被同伴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
很多混混即便砸断了手中的棒球棍,也没停手,依旧不死不休的与同伴厮杀。
拳打、脚踢、头撞,甚至用牙齿将同伴的耳朵给咬掉。
场面极度混乱、血腥,触目惊心。
“你……你对他们做了什么?”
柳梦蝶压制住内心的恐惧,颤声问林枫。
“不过是扰乱他们的心智,让他们反目成仇,大打出手而已。”
“这场混战,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平息?”
“等到他们精疲力尽,无力再战时,自然就会住手。”
林枫轻描淡写的答复,却惊得柳梦蝶花容失色。
“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老公啊。”
柳梦蝶很是无语的瞪了一眼林枫,这家伙入戏太深,没救了,于是换了个话题,“你还会些什么?”
“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飙车定乾坤。”
“上炕认识娘们儿,下炕认识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