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用手擦拭了一下胸口的鲜血,该隐惊讶地发现那被自己刺穿的胸口正在被血液形成的血管修复着。
“这是血族的再生术?!”该隐惊诧,“你怎么会?”
“没想到吧。”汉森满嘴鲜血的看向该隐。
“你是不是好奇啊,刚才那一瞬间,你是不是打算操控我身体里的血液?没成功?对不对?我的皇帝大人。”汉森的白牙沾满血迹笑着看向该隐。
“你既然是血族,为何不受我的控制,也不惧怕阳光?难道,你早就用了红石?”该隐并未表现出太过惊诧。
但他想不通即使用了红石打破封印见到阳光可他体内的血液仍然在自己的掌控中,为何?为何鲜血操控对他不起作用?
“我没有接触过红石,我只是看上了你们血族的再生能力,才选择变成血族的,你们真正害怕的是太阳光中的长波紫外线uva因为紫外线长波可以透过大气层直射人体表面。
你们血族惧怕紫外线是因为你们血族的细胞里天生缺少能形成保护皮肤不被紫外线伤害的黑色素母细胞,之所以能摆脱阳光的束缚是因为我擅长基因改造技术,我知道你需要红石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能让血族重见阳光,我的身体在我漫长的实验中融合了现世很多自然界特殊动植物。
在现世1949年有一个名为凯尔纳的科学家发现阳光里的紫外线可以杀死人类表皮中的细菌,但这些细菌倘若被蓝光照射,这些细菌就可以复苏起来,再后来现世的生物学家发现这种细菌体内存在一种名为‘光裂合酶’的物质。
它可以吸收蓝光修复被破坏的细胞核物质,我之所以能直面阳光是因为我的体内含有大量的光裂合酶,并且我加速了光裂合酶修复表皮细胞核的修复速度。”
“原来如此,就像鲜血披风一样,而你的体表皮肤就像是你的披风。”该隐疑问,“但你为何不受我的调控?据我所知没有一个血族能在不借助红石的情况下摆脱那烙印。”
“灯塔水母知道吗,人类世界传说可以长生的海洋动物,灯塔水母可以从水螅体无性繁殖,其特征是性成熟个体能够重新回到水螅型,简单说就是返老还童,我通过这种基因不断地净化血液,最终只留下了我需要的。
当然这得多亏你们血族对血液力量的掌控,这加速了我的进化,自然界万事万物都会随着时间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进化出对自己有利的因素淘汰掉不利的自身因素以便适应环境。”
“正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从化身血族的第一刻起我就注意到了那血液里的烙印,所以我收集了上百人的血液对我进行输血,在高速的,不断的血液进化下,我不断地对血液进行还原,最终在我不断地进化下对我不利的因素被剔除掉了。”
该隐的脸上露出一丝不可置信,“你是说你在各方面的加持下拜托了那神的烙印?这怎么可能?”
“可是谁说神的烙印就不能摆脱呢?别忘了,就像你刚才对陈子凡说的那样,我们是猴子进化来的。”汉森笑道,“也许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差距。”
“那你是如何成为血族的?”
“你女儿在把陈子凡变成血族后,他回到了里世界,那具保有血族血脉的义骸最后落在了我手里。”
“原来如此。”该隐忽然有点佩服眼前这个疯子,见到了阳光摆脱了烙印,有趣有趣,该隐嘴角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
忽然之间,汉森和该隐头顶的天空乌云密布雷声大作。
天空中劈下一道雷电狠狠地击中了汉森,但汉森毫发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