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对方有什么癖好和自己没关系。
更何况苏翰点名写的是广告歌曲,那么更是容易理解了。
米联邦其实也有一些名人经常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身上有艺术细菌,也想创作歌曲让明星来演唱。
只是这些人写的歌大都比较垃圾,根本就是噪音。
不过音乐虽渣,但钱是好东西。
如果制作费给的足足的,再垃圾,再难听的歌也有人给制作。
苏翰也直接开出了每首歌从制作、编曲、录制、演唱、直到mv拍摄结束一条龙,每首歌一百万米金的天价。
不得不说这个金额还是把鲍里斯佛格森吓了一跳。
虽然是从演唱到mv完成拍摄中间过程也是十分的复杂。
但一百万米金一首歌。
就算是米联邦的大咖级歌手也很少有这么高的制作费。
看来这个苏翰还真是有点一根筋。
不过苏翰同时又开出了一个条件。
就是这些歌录制完成以后版权归苏翰所有。
除非得到他的允许,否则不允许别人在公共场合演唱这些歌曲。
其实苏翰提出这种要求也是有原因的。
他并不怕这些歌手拿着自己的歌出去捞金。
但捞金可以,必须要给自己打广告。
别到时候歌你拿走发了大财,把老子的广告和产品给丢一边。
想什么好事呢。
想要唱老子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