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三支旗

作者:梨花清明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防止罪案科,其主要职责是为向政府部门、行业团体及市民旅客提供专业的保安建议。

他们会定期举办一些运动或是讲座,透过电视和报刊媒体,向香港市民宣传防罪措施。

警察监视組,听其名称似乎是秘密部门,但其实它是负责执行类似感化令和监管令的工作。

在1956年香港警察监视法例被通过后,警务处便成立了警察监视組,负责执行相关法例。

这个听起来很厉害的警察监视组,其监视行为的对象,通常是一些惯犯或知名罪犯。

他们一般是被法庭判递解出境的人士,以及触犯了香港法例,被法庭定罪的犯人。

被判守警察监视行为的犯人,首先都会被送往警察总部这里,拿到一本警察监视行为簿。

他们虽不用入狱服刑,但要被限制某种程度的活动自由,其生活可以被当值警员監管。

他们晚上十点钟后必须待在家中,不许外出上街,会由执行监视职务的警员不定时上门巡查。

哪怕是平日出外,他们须时刻随身携带行为簿,一旦被警員截查,必须表明自己正受监管。

同时在警方監管下,他们必须定期携带这本行为簿到指定警署报道,这就是俗称的「揹簿」。

一旦违发现有法监视法例的人,他们会被即时落案拘捕,最终可能会被判入獄,

不过检视整个监视制度,已不合时宜,非但没有让罪犯改过自新,反使他们受到沉重压力。

他们不能接受生活上的种种的不便,是宁可进去坐监吃皇家饭,也不愿意被警员监视。

青少年及失踪人口组,主要工作是处理有关青少年及失踪的工作,预防他们走上犯罪歧途。

他们的日常工作内容,主要是同社区、媒体,警署进行联络,工作对象大多数是失踪少女。

这三支旗,就构成了防止罪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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