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平静而又繁忙。
李哲一边拿勺子搅拌着咖啡,一边望着眼前的笔记本沉思。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许多灵感与念头一闪即逝,李哲向来的习惯就是将它们统统记录下来,写进备忘录里,省的转头想不起来。
而在看到甄天师和小悠的笔记本之后,他也心血来潮,搞了一本出来,不过他是正经人,并不写日记,只是用来推导剧情。
不得不说,用笔写下来的思路,似乎确实比用键盘打出来要清晰的多。
洗了一盘小番茄端过来,林悠悠凑在一旁看了两眼:“你这是在干嘛呢?”
“卡文了,梳理一下思路。”
脖子伸了又伸,李哲侧过身,跟鸵鸟夺食似的,把她都快递到嘴边的小番茄给一口咬走。
对于他这种幼稚又恶霸的举动,见怪不怪的林悠悠只是翻了个淡淡的白眼:“你现在的字好丑。”
“没办法,太久没握笔了。”
老实说,现在已经算是好的了,刚开始提笔的时候完全不适应,怎么握都觉得别扭,写出来的字也是歪歪扭扭,横不像横、竖不像竖,笔就跟不受自己控制似的,字迹忽大忽小,丑的千奇百怪。
但是不论多丑、多扭曲,反正他自己都能看懂,就够了。
又瞅了两眼,林悠悠越看越嫌弃,如果不是他自己说的是在梳理剧情,她甚至觉得这家伙是在用加密字体写日记。
“你要不找时间练练字吧。”
“怎么练?字帖么?”
“对啊,你这个字实在是……”林悠悠想了又想,最终还是决定用最简、单最直白的吐槽方式:“太丑了。”
“太麻烦了,有那时间我还不如每天多码几个字。”
李哲果断摇头,现在这年头,凡事都讲究数字化——这世界不是0就是1,要笔没用,哪怕练的一手好字,出了学校之后也很少有用武之地。
“身为一个作家,字丑丑的,行业之耻。”
在林悠悠的印象里,作家是个温文儒雅的职业,安安静静的伏案写作,字迹应当是个顶个的漂亮。
然而李哥整个人就很幼稚,字也跟着幼稚,歪七扭八的像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