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骑兵,还得说一说大泽国的另外一条法令。
那就是禁甲禁弩令。
大概意思就是私人不得收藏铁甲、皮甲、强弩,也不得私自养马。
其中家中藏有铁甲一副,强弩一具均视为造反,全家斩立决。
皮甲不得超过三副,超过者流放千里。
私自养马者,马匹没收,养马者劳役三年。
这并不奇怪,像铁甲,强弩,马匹这三者能够延伸人类的防御力,攻击力以及机动力。
如果有人私藏这三者,其恐怕就不是什么好心思了。
毕竟如果一名武者,能够装备上马匹,铁甲,强弩的话,都能够正面横扫一支县兵小队了。
毕竟有了铁甲,就不用担心县兵的攻击,而有了强弩则能够轻松在远距离上射杀县兵,至于有了铁甲,则能够发挥马匹最大的冲击力,随便一把破刀都能够产生极大的杀伤效果。
如此一来,像县令这种基层官员,恐怕就朝不保夕了。
毕竟这年头,县令干得再好,也是有人记恨的,更何况,不少县令在管理县域,办公审理官司的时候,都未必会让双方满意。
甚至于很多事情都会被扣在县令头上。
譬如朝廷要收税,农夫们交不起税,被强行征收粮食,那些农夫会恨谁?
肯定是县令大老爷啊!
他们的朴素思维方式决定了这种想法。
总之,送方小悦回客栈的马车乃是双马牵引,足见钱来鹏的财力了。
方小悦上车的时候就顺便看过了,这牵引马车的马,皮毛光鲜,四肢修长有力,颈部如龙,却是难得的好马。
这样的马即便是拿去军中,也是上好的战马。
而想要喂养出这样的马来,其每个月的费用,不亚于养十个仆人。
回到客栈,方小悦原本还打算让赶马的仆人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