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的、金的、铂金的,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江错错被中间丝绒盒子里一枚粉色钻石戒指给吸引了目光。
粉钻颜色粉嫩通透,没有丝毫杂质,切割成精致的菱形,镶嵌在铂金里,像是春天的花园那抹最出彩的桃红,娇艳典雅,惹人喜爱。
“太太,您要试试么?”
店员见江错错目光驻足,立马放下托盘,取出粉钻,给江错错试戴。
粉色的钻戒戴在手指格外衬肤色,她原本白皙的手越发有了十指芊芊的柔美感。
“太太,您真有眼光,戒指戴着特别合适,就像是为你量身定制的一般!”
店员夸赞道:“这可是我们的镇店之店——稀世粉钻,你看它没有任何瑕疵,是粉钻中最顶级的颜色!”
听言,江错错顺眼看了下价格,嗯,与上次墨厉行拍下的外公那套老宅的价格不相上下。
依她目前的经济实力,就是打骨折,她也买不起。
“谢谢,还是帮我取下来吧,我挑个几千块的普通白金戒指就好。”
江错错说得不卑不亢,店员一时也吃不准她是不想买,还是买不起。
“太太,这款戒指真的特别适合您,要不,您给您先生看看,再做决定?”店员劝道。
毕竟沙发上的男人衣着气势,包括钻石袖扣与腕表,都表明了他有不凡的经济实力。
几千万的戒指确实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但也不至于要买几千块的吧?
店员有些期待地看向了墨厉行,希望他能开口说两句。
结果他什么话都没说,任由江错错挑起了便宜的戒指。
店员不禁有些懊恼,再看江错错的装扮,全身上下加起来都没有一千块。
这两人根本不可能是一对,女人可能只是男人的消遣,所以男人才不想为她花大价钱。
“普通款在外边展台,你自己去看吧。”她态度变得消极起来。
本以为是个大客户,结果来了个这么小家子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