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直接领头反冲锋。
我的妈耶。
这个地区,竟然也有如此好汉?这是谁的部下?
高军定睛一看,擦!
老子客户,你可不能被流弹打死,“快冲,他们要散了。”
班克罗夫特端着轻机枪从沙丘上冲下来,对着那原吉普车旁的武装分子们扫射,打死一个人,只要一颗子弹就够了。
那种电视剧里放的身中几枪还不倒地的。
燕双鹰转世啊!
rpd轻机枪的口径7.62mm,它会在正面射入皮肤上留下一个直径不到1厘米的小口,而弹头在经过身体时形成的巨大力量会震伤脏器,然后以570米/秒的速度穿出人体,震波形成的出弹伤口直径有可能达到12厘米以上!
如果是打在头上,创口将更为可怕,具体请参考肯尼迪,对了,听说他头盖骨飞的时候,很完整。
见班克罗夫特已经冲出去了,安布雷拉等人也跟了上去,战场是肾上腺素很容易上涌的地方,高军就感觉浑身头皮发麻,端着枪就冲了过去。
其他人好歹知道弯腰弓背,或者走s形,高军就愣是直挺挺的端着ak冲冲上去,眼力劲倒是挺足,刚好看到一武装分子,对方也瞅见了他,抬起枪准备射击时。
高军直接一梭子就打过去了。
普通人开枪,扳机扣着,一般都不会松开。
这应该是他第一次正面参加战争。
新兵常见的“失误”,子弹打完后,扣了几下,只有清脆的机械声,他才冷静下来,低头正准备要换子弹时,从一辆废墟燃烧的车体后陡然钻出个大胡子。
两人正面相视。
对方吓了一跳,正要开枪,高军硬着头皮低吼了声,撞进了怀里,掐着对方脖子按到在地,膝盖用力的顶着某个重要部位,一下,就让对方死鱼眼都凸出来了。
看到没,每个人都有弱点。
对方手上的武器都掉在地上了,高军右手慌张的摸到腰部,上面有一把军刺,拔出来,斜对着脖子处一刀插进去!
渍了他一手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