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总就生气了,嫌她办事太慢。
老男人就是难伺候啊。
千千笑笑的,复词项长得帅气,今年也才二十多岁,确实是女孩子趋之若鹜的对象,很容易迷恋他。
“你没跟你老板说,你喜欢的是书亦么?”
崇明这吃醋还吃错对象了。
郑新颖撇嘴,“我告诉他干什么?上班时间禁止聊闲话的,我平时恨不得十个字缩减成两个字跟他交流。”
早知道当大佬的助理这么累,郑新颖当初就应该再考虑考虑。
吃完饭,千千跟郑新颖一起回房间。
她现在几乎在剧组住,除非商朝特别抽出时间接她吃饭,约个会。
两三个月转眼就过。
剧组的进度稍微加快,千千也会跟着增加一点工作量,睡眠时间减少,有那么点累。
她晚上睡觉都是手机静音。
所以那天大半夜,宋仲书找她,只能徒手拍她们的门。
郑新颖睡得死,翻了个身,捂住耳朵没了动静。
千千起身,随手扯了一件外套披上,过去开门。
“二哥?”她眯着眼。
宋仲书脸色有点凝重,“你换个衣服,咱俩得去一趟医院。”
听到医院两个字,千千清醒了一大半,问他怎么了?谁住院了。
宋仲书没说话,干脆把她拉了出去,“算了别换了,这样也行。”
两人匆匆下楼,崇明已经在车里驾驶位上了。
车子启动,气氛有那么一点的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