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脸上露出缅怀的神色,仿佛在感叹当年,一副年纪大了,身手大不如前的感慨之像。
关于针对卡曼,几人并没有商量出太多行动细节。
因为几乎没办法商量。
卡曼处于娱乐圈和混混之间的黑色地带,做的事几乎跟他们完全没有交集。
找的人大多都是松下和金元林这些的家伙。
所以能获得的资料也非常少。
而几人现在仅仅知道,卡曼最爱去的地方是一家夜总会。
每个星期几乎都会去一回。
兴许哪里有他的想好,也许哪里是去哪里谈心放松,都有可能。
这不重要。
从夜总会出来,卡曼就会上车,他对宝马情有独钟。
回到家后,绝不外出。
他们是混混,而不是杀人犯,也不精通入室绑架。
甚至卡曼的别墅大到让他们怀疑人生,恐怕进去会迷路。
所以千万不能让他回到家里。
能行动的话,只能是他从夜总会出来,上车回家的这一段路。
但考虑到两个保镖就是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如果在路上设置路障或者行车尾随,以期待更好的下手时机,很容易引起这两人的注意。
一旦让他有了准备,那下手几乎成为不可能的事。
单单人家的两把枪,就足以要了他们的小命。
“我认为!”在大家讨论后,怀特总结,“最佳下手地点,就是他从夜总会出来,上车的那一段路。”
脏辫小胡子吃惊道:“他出来从门口到车上,最后二十米!二十米的距离我们要怎么才能留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