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还有类似于“麻瓜”这种专有名词。
如果在后面交错出现,很容易引起读者的思维混乱,抛弃这篇。
凯瑞在看这篇故事的时候,莱森就在旁边。
莱森倒是觉得挺不错,认为这是凯瑞的对手。
“凯瑞,你要打起精神来,这家伙这个故事很不错。”
凯瑞“哈哈”一笑,“莱森先生,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是安然第一次写长篇吧!”
“不是!”
莱森的老婆是陈一舟,对安然非常了解。
“他在夏洲写过一部二十万字的畅销,还写过两部好几百万字的长篇网络,都拿下不错的成绩!”
“虽然我相信你的实力,但我们不应该轻视这家伙,他是个能创造奇迹的家伙。”
凯瑞轻蔑一笑,“莱森先生你放心好了,网络……那不叫,只是文字的堆砌而已,跟我们这些人没法比,那种粗制滥造的速度产物,完全不是我对手。”
“至于他那本很畅销的书,估计也不是每天一万字完成的!”
“莱森先生……”他扬了扬手里的报纸,“这家伙还在参加新歌发布会,估计那边也够他忙的,做我们这一行,能集中精力干成一件事就很不容易了,更何况他还要操心娱乐圈的事!”
将报纸甩在桌子上,“可以看的出,他构建了一个庞大的魔法世界,里面甚至有很多创新的东西!但这些东西需要全身心的投入,才能写好!”
“他又是写歌,录制歌曲,还操心着几家公司的事,又要写书……”
“恕我直言,他肯定不是我对手。”
莱森听了,觉得很有道理,点了点头道:“那我就提前祝你好运,不过今天战况可差不多啊。”
凯瑞轻松一笑,“意料之中的事,第一天嘛,大家都好奇,冲着这场挑战来看!”
“等到两天之后,其实基本就能分出胜负来。”
莱森“哈哈”一笑,“说的有理,我也不认为他能赢你,从任何方面来说,他都不占优势!”
“凯瑞,这次你可立了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