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会认真考虑的。”
签合同这事,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谈妥,还是要看到合同之后,再做决定。
……
回到训练营之后,方醒和往常一样,带着队员排练公演曲目。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收到了松石唱片发过来的伴奏。
除了伴奏之外,还有一份合同。
合同上的分成比例没有写,是空着的。
这不是让方醒随便填的意思,而是要面谈的意思。
真正需要细看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条款。
包括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项细则。
方醒看完这份合同,可以说这份合同比潮音文化的合同宽松很多。
潮音文化的合同,最严的一条,是艺人不能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
这一条严格程度,就看公司到底能残忍到什么程度。
一边打吊瓶,一边接通告这种事,在潮音文化这种大公司里,不是什么稀奇事。
松石唱片的合同比较宽松,但是有一条,签约之后,制作的所有歌曲,只能让松石唱片发行。
这一条是松石唱片合同的硬性条款。
方醒看到这条,觉得挺合理。
因为松石唱片这份合约,与其说是签一个歌手,不如说是签一个音乐制作人。
如果松石唱片签了一个音乐制作人,这个音乐制作人还把歌交给别的公司发行,那松石唱片签这人干嘛?
方醒看完这份合同之后,对合同的大体方向还是满意的,具体的分成和细则,需要当面谈。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