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肚子里一个。
玛丽亚肚子里一个。
以及最后的,艾琳·兰黛一个。
前两个都还好,最后一个兰黛家的姑娘才是麻烦。主要是,西蒙一开始其实没有太明确的计划,只是兴之所至随口对负责某些事情的女管家交代了一句,有点,嗯,冒险的成分在其中,没想到一枪中的。
现在只能老老实实承担后果。
这次过来,就是讨论这个问题。
艾琳和西蒙在一起时,总是半真半假半幽怨地念叨‘你又不能娶我’之类,心思不言而喻,只不过,结婚是不可能结婚的,如果西蒙敢和珍妮特离婚,按照女人当初的说法,结果就是掏心掏肺啊。
没有其他含义,完全是字面意思的掏心掏肺。
西蒙也从来没有想过和珍妮特离婚。
于是,经过周日一整天和女人乃至其家族长辈的讨论,终于拿出了一套方案。
首先是孩子的归属。
将来由兰黛家族抚养,即使这边也不太在乎钱,但也必须给抚养费,每个月100万美元,直到孩子18岁,花不完的话就存在专门设立的信托基金当中,由艾琳负责打理。如果是其他富豪,每个月100万美元肯定不太容易承受,对西蒙而言,完全不是问题。
还是那句话,钱的问题对西蒙而言都不是问题。
其次,就是一个比较拉锯的话题。
姓氏。
不同于其他在外面搞出了孩子连认都不敢认的父亲,西蒙是坚决要求孩子姓维斯特洛,而兰黛一家,正如艾琳·兰黛上次和西蒙说起,家里只有她们姐妹两个,没有男孩,如果有了孩子,最好是男孩,那就恰好可以姓兰黛继承家业。
争执到最后,还是兰黛家做出了妥协,但孩子肯定要加上‘兰黛’的中间名。
再次,还有一个西蒙没怎么想到的话题。
兰黛家要求孩子将来信奉犹太教。
兰黛家族,或许很多人都不怎么注意到,但确确实实,就是犹太人。
西蒙一直都对宗教不怎么敏感,更没有西方人某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因此,对于兰黛一家郑重其事而又明显忐忑的一个要求,他却是很爽快地答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