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这个案子看得爽

作者:在乡下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应该不太可能吧?

哪有丈夫亲手掐死自己的夫人的啊!

丈夫也连说冤枉。他怎么可能会杀死自己的夫人?

然而,包拯自然有他的推理和证据。

首先,丈夫说他昨天就下乡收租去了,然后刚刚才匆匆从田间赶回来。

但是,他的身上现在非常干净。衣服上,裤子上,鞋子上,连一点泥土都没有。

这实在是不像一个匆匆从田间赶回来的人。

所以,丈夫说谎了。

然后第二,死者脖子上有明显的拇指印。

而且,印痕还有些奇怪。有向着两边延生的小角。

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凶手的拇指上带着一枚扳指。

而老爷的右手拇指上,恰好带着一枚扳指。

官府的人将其取下来,然后和死者脖子上的印痕做比较。

印痕完全吻合。

这几乎就已经是铁证如山了。

只是,为什么呢?丈夫为什么要这么做?

包拯也给出了答案。

他手指向那个说来府上做事只有半年的丫鬟说道,“就是因为她。”

原来,包拯注意到,那两个分别来了十年和七年的丫环,所用手绢还是布手绢。

而这个才来半年的丫环,所用的手绢却是丝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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