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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了一下午,院子里的杂草被清除的一干二净,房子也被重新刷洗了一遍,还在卧房内撒上了一些石灰。
刘析归早有打算,等收拾好之后在房子的每一处点上了艾草。
他知道妻子肌肤柔嫩,被蚊子叮咬一下就会长包,还格外招蚊子喜欢,因此搬家的时候没有将艾草落下。
沈绯烟和刘析归住在紧靠后罩房的正房,距离街道远一些,隔音效果好,私密性也好,等以后有孩子再考虑搬到前面的正房去。
不过那都是几年后的事情了,暂时不需要考虑得那么长远。
令沈绯烟匪夷所思的是。
刘析归不知什么时候,买了很多粉色的东西,不止床上崭新的四件套是粉色的,就连墙上挂着的布帘、里间和外间隔着的帘子也都是粉色的。
站在屋内久久无语。
“你就这么喜欢粉色?”
男人也不是不能喜欢粉色,只是一米九的大块头,外表看着很有压迫感,内里却喜欢那么柔软的粉色……
看着眼前的一片粉,沈绯烟眼神有些恍惚。
原来,真的有猛男喜欢粉色。
好像还挺可爱的?
刘析归明显有些怔愣,好像有些反应过来,薄唇轻抿,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以为你喜欢粉色。”
四目相对,一片静默。
沈绯烟努力回想。
“在你送我那套衣服和绣花鞋之前,我好像还没什么粉色的东西吧,你怎么会以为我喜欢粉色的?”
刘析归老实交代。
“方大夫的女儿喜欢粉色,她跟我说女人都喜欢粉色。”
沈绯烟眉梢微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