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很快便嘻嘻哈哈起来,都在夸这酒吧的创意好,策划部的有一个算一个,今天晚上的夜宵得加鸡腿啊。
这一个创意出来了,秒杀全城的酒吧,到明天就为了看看酒吧还会有什么其他新鲜的节目,也能来一大批人。
呼通!
这时,从棚顶上又掉下来了一个人,不,是一具尸体。
大活人这么高摔下来,也变成尸体了,眼珠子瞪大,七窍流血,脑瓜子要是被摔得重,脑浆子都得迸出来。
大家伙又是一愣,紧跟着又是哈哈大笑,可很快又有一具尸体摔下来,落在舞台的边缘,溅了眼前的人一身血。
被溅了血的人起初并不害怕,还觉得自己很幸运呢,没有被脏‘尸体’给砸中,可当他抹了一把脸上的血,鼻腔里充满了浓烈的血腥味儿,他终于意识到……
“是尸体!是真的尸体!”这人放声大喊,被吓出尿。
舞台最边缘前面的几个人,也都认出了这是真的尸体。
“杀人了,杀人了!”
“快跑,快跑啊!”
不断有人大声喊道,人群立马就被惊到了,开始四散奔逃。
很快,刚刚还热闹的酒吧,只剩下舞台上的女歌手还在。
就连打扫卫生的保洁大妈,也已经丢下扫把和拖把跑了。
女歌手浑身颤抖地看着眼前的尸体,那是酒吧老板公孙彻的尸体,公孙彻是公孙家老爷子的亲孙子。(零一)
而另外的两具尸体,分别是公孙俊和公孙昂,同样也都是公孙家的嫡孙。
女歌手被惊的脸上表情僵硬,并不是她对酒吧感情多深厚,一个晚上三百块的驻唱费,谈忠诚太可笑了。
她的裤裆湿了,腿也软了,整个人打着哆嗦实在站不起来了。
该死的架子鼓手,之前每天都说喜欢她,要和她处对象,结果发生了变故,根本看都不看她一眼就跑了,讽刺的是,那个混蛋的脚上还穿着她送他的鞋子。
咯吱、咯吱……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舞台通向后台的位置走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