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也在同一日,姗姗拉着我去楼顶喝啤酒,与我正儿八经的说:“染染,我想嫁给文玉!”
我刚掰开一瓶啤酒,酒沫子喷了我一脸。
“啊、啊?”我惊讶的连脸上酒沫子都没来得及擦。
宋姗姗歪头靠我身上,望着阴沉沉大雨将临的天空,长长松了口气,冲着天大喊道:“我说,我放下了——我要嫁人,要嫁给最喜欢我的文玉,以后……再也不当舔狗了。”
咕咚咕咚灌了好几口啤酒,宋姗姗吐气假装轻松:“这些年来,都是我自己的好胜心在作怪,我总想着,我们不是亲兄妹,他长得好看,又对我这么好,我们凭什么不能结婚在一起……
所以在他一次又一次推开我的时候,我才一次又一次不死心的黏上去……他说的对,我太执拗了,太执拗往往所执拗的那件事,不一定是对的。
而到现在我才发现,我可以因为他好看,性格好喜欢他,也可以因为别人好看性格好,喜欢上别人。
与他一刀两断后,我突然觉得,文玉也长得好看,也性情好,重点是,他不虐我,从来都不虐我。
这十几年来,他的心里,一直都只有我。
小时候,大家总在讨论,以后嫁人,是找爱自己的好,还是自己爱的好,我记得我每次做出的选择,都是爱自己的好……可长大了,就情不自禁的,走上了另一条错误的道路。
果然,人最怕失去理智。现在我的理智又回来了,所以我选择文玉,他爱我啊,我也喜欢他,所以,我也要和他结婚,和他在一起,好好过日子!”
我担心的看了身边的姑娘一眼,心里蛮不是滋味的。
傻姗姗啊,你怎么能忘记了……
爱一个人,本来就是会丧失理智……
只有不爱,才能保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