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堡成

作者:老白牛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此外:回墨陈南元紫梅慕书友:从明中期起,大明各边镇通常实行卫所与营伍并行制。百户,千户己经基本变成官衔,没有什么实权实职。

以宣府镇为例,一个甲长,最少也要从卫所小旗,总旗内选用。一个管队官,最少也要从千户,百户内选用。一个防守官与操守官,最少也要从千户,卫指挥佥事、卫指挥同知内选用。一个守备,最少要从卫指挥使,都指挥佥事内选用。至于一镇总兵,那己经是都督府都督佥事的级别。

在大明,没有都司这个官职,那是清才设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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