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到时候戏演的一定要真一些,不能让人看出破绽。”
李默放下笔,活动了一下手腕。
“主人放心,绝对不会让人看出破绽的。”
赵海道。
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家主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血誓已立自家主人怎么安排他就得怎么做,更不会有半点犹豫。
“到了西都之后心思放灵活些,还有......在前往西都的路上一定要将这本《石头记》的大致情节记熟,免得到时候出问题。”
“嗯!”
“主人,就是我离开后....书社这边.....”
赵海也放下手中的笔,有些担忧道。
“不碍事,明日薛大哥会招募一些伙计,人手应该够!”
李默摆了摆手,示意赵海担心。他知道赵海心里在想什么,不过话说回来,一旦活字印刷雕版弄好了还真需要再找几个忠心耿耿的属下,毕竟活字印刷术是未来赚钱的关键一环,绝不能轻易传出去。
“主人,实在不行您让薛大哥去东市口的人市转一转,那边的都是奴籍运气好的话也能碰到不少识字的,虽说花的银子多一些,可一旦买回来那些奴仆就是您的人,想怎么用怎么用!”
赵海跟在李默身边已久,知道现在书社面临的问题。
“人市?”
李默心思一动。
在大唐王朝,各类人的等级阶层分明,有一些生下来就是奴籍。
这类人或是一些大户人家奴仆的孩子又或是被卖了贱籍,他们并无人权,更不可能参加科举等等甚至连街头骑马都不行.....一辈子都是做奴仆的命。
且他们对主人忠心耿耿不会背叛,一旦背叛下场会很惨很惨。
久而久之,那些达官显贵会根据自己所需售卖或是购买这些奴仆,便形成了人市。
赵海、薛嵩等虽然立誓做了他的终生随侍,可性质不一样。
他们依旧是民籍,可出仕,可入朝为官,就是单纯在给他效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