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副职业

作者:半卷残篇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副职业:暂未开启。

职业属性:

文笔:7

剧情:7

速度:9

灵感:7

剧本:3

未分配自由属性点:0

本期任务要求:根据目前主作家职业等级以及宿主已完成创作小说,要求为,创作一本均订超过3000至5000或同等意义成绩的小说。完本字数不得低于30至60万字。

注:均订和完本字数具体要求根据宿主发布新书类型和题材确定。

任务奖励:灵感+1,文笔+1,剧情+1,速度+1,自由属性点+4

如宿主新书发布后,未达到相关成绩,将每月获得鼓励性奖金,鼓励宿主继续在创作道路上成长。

鼓励性奖金根据作家等级发放。

当前鼓励金为:100万/月。

副职业:编剧本期任务要求:根据目前职业等级情况,要求为,创作或改编完成一部影视动漫等剧本。剧本所对应影视或动漫总观影人数在一定时间内超过20万至一百万人。剧本所对应影视项目,电影总时长不低于60至90分钟,电视剧总集数不低于12集,动画不低于8至12集。好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注:一定时间为,电影为影院上映期间,电视剧首播完成前。动画为更新结束后一周内。(电影电视剧网络公映同动画一样。)

注:观看总人数和剧本篇幅具体要求根据宿主新剧本题材及类型确定。(观看人数计算需观众观看对应影视百分之八十内容。未观看超过百分之八十内容观众不纳入计数。)

任务奖励:剧本+2,自由属性点+2。

如宿主创作剧本未达到相关成绩要求,将在本期结束后发放鼓励性奖金,鼓励宿主继续创作优秀剧作。

副职业鼓励性奖金根据副职业等级发放。

当前副职业鼓励金为:10%所对应影视动漫项目实际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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