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忠实的读者。”
杨总编笑着说着话,也递了份合同过来,
“合同条款和之前已经跟纪先生你说过的一样,这是拟定出的合同,你看看还没有什么问题。”
纪拙接过合同瞄了一眼,就在递给了律师。
律师接过合同看了眼,人更麻了。
他感觉这种情况他这个律师来啥用也没用。
合同条款上明确说明了。
乙方,也就纪拙可以获取他在非墨上创作作品的百分之百电子订阅,打赏收入,拥有完全的各版权。
而对纪拙的约束性条框却没有。
甚至连先前的,同等条件下,网络连载作品优先在非墨上连载的限制条框都没了,因为实在没必要。
完全的君子协定。
摆明了就是不在您上直接赚钱,只是想让你能将你的连载作品放在非墨,给非墨不断带来新的读者群。
就这种合同。
律师觉得他来了也白来,没有一点发挥空间。
于是看了下条款后,
律师又再默默将合同递还给了纪拙,再说了遍没有问题。
他感觉他今天这律师费都拿得亏心。
纪拙接过合同,
和非墨双方再签订了这份新合同。
“……纪先生,然后就是最后一份合同了。”
“我们决定赠予您非墨部分股权,和始阅总部这边商量过后,我们是将这部分股权确定在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