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干掉张守正还是刘德祥?

作者:滴水世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那就是把干掉刘德祥,牵连张守正。

杀刘德祥的好处是,只要把张守正牵连进去,由于他属于石系,李春风一定不会把这个案子交到闻雪凇手里,这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不交到石系手里,不一定代表就能交到自己手里。

对于自己来说,有利因素就是自己的破案能力强,看守所副所长被杀,无论什么原因被杀,李春风一定希望尽快破案,那他必然会用破案能力强的人员——这是对自己最有利的。

还有二个不利因素。

第一,自己还不是特务处正式在编人员,属于边缘性人物,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李春风一定不愿意把这个案子交到警察局手里。

第二个不利因素就是常发财还在治伤中,自己还处于半“雪藏”阶段。就算李春风想把这个案子交到自己手里,也要考虑到这个情部。

所以,动手时机非常重要,不能着急,最好选在常发财出院之后再动手。

想透这件事之后,林创又琢磨了一会儿杀人方式,看看如何杀人,才会不动声色地把张守正牵连进去。

又想了一会儿与苏明军接上头之后,如何营救的问题。

想着想着,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

生物钟很准时,五点半林创醒来,穿上大裤衩就要出去跑步锻炼。

屋里光线比平时暗一些,窗外传来哗哗的声音。

“下雨了?”林创迷迷糊糊打开门,欣喜地发现,真的在下雨,院子里已经有了水洼,雨还不小,算不上大雨,但中雨一定能算得上。

作为从北方干燥地区来的林创,对雨有着特殊的喜爱。

下雨可以带来凉爽,冲走沉闷;可以荡涤污垢,还尘世一个清新美丽,让树叶更鲜,让花草更艳;可以带来空气的湿润,感觉能把干燥的肺打湿,让干涸的心灵得到滋润。

由于对雨的喜爱,每到下雨天,林创总要站在雨里浑身淋个透。

锻炼是不能锻炼了,但并不妨碍林创出去疯。

回到屋里穿上衣服,拿上伞,并不打开,冲入院子,感受了一会儿雨水淋在身上的冰凉,林创大喊了一声:“过瘾!”

东边屋没有动静,林创知道死胖子睡觉很死,自己的喊声还不足以把他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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