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变故

作者:不喝茶的芋头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所以我国到底是无罪推定还是有罪推定?】

【不同的情况按照不同的标准去看呗!】

网友开始争论了起来。

但是这对于普法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在争论之中,就可以更好的去了解法律。

“我国确实是实行的无罪推定原则,但是并不代表所有情况都要用无罪推定……”

“举一个例子,我在路上捡了一把带血的刀,然后下一刻,我就被抓了起来,因为这把带血的刀就是凶器,刚刚就有人死在了这把刀下,更重要的是,这把刀上只有我一个人的指纹……”

“这个时候证据确凿,我如果要做无罪辩护,我该怎么做?”

方白就像是在课堂上上课一样,对着直播间的网友们提问道。

【这个简单,只要我能证明案发时,我不在凶案现场就行了!】

【也就是说不在场证明呗!】

【那这种情况我就得证明我自己无罪了呗!】

【确实是这样!】

【如果说刀上只有我一个人的指纹,而且我还没有不在场证明的话,那就等于说,证据确凿了!】

【那不就是死局了?】

【也不一定,判案的时候没有那么简单,不能仅凭凶器和不在场证明就确定一个人有罪,还要分析动机和作案手法以及伤口造成时双方是否满足条件!】

【嘛意思?】

【意思很简单,一个一米五的小个子想要捅死比自己高的人,这个刀是往上刺的,同时握刀的高度,力度都是需要考虑的!】

【学到了,学到了……】

【那有没有可能伪装杀人手法?】

【这个很难,因为人惯用的姿势都是固定的,除非你特殊训练过,比如说你一直是惯用右手,但是偷偷练了左手,用左手行凶的话,很大程度上可以洗脱自己的嫌疑……】

……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