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黄粱一枕东都梦 第一百二十一章 剑勇绝 人难归

作者:高楼听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金阳见朝清秋武艺境界极高,虽然穿着青衫,可不像是个读书人,这东都城里的世家子他大多认识,此人绝不是什么东都城里的贵公子,他猜测此人应当是江湖上的武夫。

朝清秋笑道:“先说好,是你而不是你们。这么多世家子我得罪不起,可得罪你一个金家要简单些。”

金阳身后的几个世家子面色复杂,连胸口处还不断滴着血的子英也是不自觉的后退几步,拉开了与金阳的距离。

这些人谁都不是傻子,眼前这般情况明显是踢到了铁板,自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金阳不曾回头,可额头上已经开始流出冷汗。他身后的这些世家子之所以跟在他身边,求的无非是一个利字。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些人,你要他们锦上添花,自然是简简单单,可若要他们雪中送炭,却又是千难万难。

“金公子,商人逐利,可你们这些世家子似乎也不曾好到哪里去。”那个青衫书生笑了一声,却没有什么算计人心的得意神色。

人心禁不起推敲,自来如此。

“我知道,庙堂之上的大人物,满朝朱紫,自来都看不起在淤泥里打滚的江湖人。大秦的铁骑也着实厉害的很,马蹄所过之处,也曾将江湖踏的稀烂。可大秦铁骑厉害关你何事?”

他将手中匕首在金阳的华服上擦了擦,一身锦袍上带着猩红血迹,难免有些不伦不类。

“你可知道我手中的这把匕首叫做何名?”

朝清秋手中的匕首比平日里常见的匕首短一些,弯曲环绕宛如鱼肠,锋刃之上翻着寒光,锋利无双。

“是了,你这种不学无术之人自然不曾听过。当年诸国争雄,而今的江南之地有国名吴。彼时吴王暴虐,弑杀成性。有市井屠户,名曰专诸,侍母至孝。时吴国有人欲谋吴王,遍寻勇武之士。最后找到了专诸。”

朝清秋娓娓而谈,林间不时有风吹过,卷着些血腥气,仿佛让人置身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当年。

臣杀君,子杀父。

恰是当年天下的最寻常事。

“后来他们就找到了这个屠户出身的专诸。以恩结之,以义纳之。后来,就是这个你们这些世家子都看不起的江湖浪荡子,以送鱼为名,刺死了那一代的吴王。当时他将剑置身鱼腹之中,故名鱼肠。”

“所以鱼肠是一把勇绝之剑,剑出,不回头。”

周免默然,难怪方才朝清秋自他手中接过剑去之时,会有那番言语。

金阳面色微变,盯着他手中的匕首,“你是说这就是那把鱼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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