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安歌想要离开的时候,常威就立刻起来咬住安歌的衣服,没办法了,安歌只能继续留在常威身边。
心里着急得很,一直看着四周想怎么才能够让常威和自己一起去找来福。
等来福走了一阵子了,安歌还是没能让常威和自己一起走,正当安歌憋不住,打算硬来的时候,安歌突然听到远处有声音在响动。
安歌一把搂着常威趴低身子,全神戒备。
常威被安歌弄得趴低身体的时候,也是充满了戒备,但是仔细听了一会,又站直了身体,撒了欢的跑了出去,安歌想追都来不及。
转念一想,可能是来福回来了,常威才会这般高兴。
果然,就在常威去了没多久,它就带着来福回来了。
来福嘴巴里面还叼着一只肥硕的兔子!
看见安歌的时候,来福就将自己嘴巴里面的兔子叼到安歌的身前,吐了出来。
“来福真棒!”安歌兴奋的摸了摸来福的脑袋。
捡起兔子一看,脖子上面的肉都成了血肉模糊的窟窿了。
安歌的笑僵了僵,心想,果然是狼,够凶残...
“嗷呜?”察觉到安歌的情绪不太多,来福歪着头,就像是问安歌怎么了。
“没事,我们家来福真厉害!”
来福在小时候没少做这个动作,但是那时候胖嘟嘟的,又干净,不像现在身子抽条了,长大了,又刚抓完兔子,嘴巴旁边的毛发都是血渍。
来福一歪头,只能感觉得血腥,而不是小时候的可爱。
不过,毕竟还是自己家的狼崽子,还是得宠着的,所以安歌还是很给面子的摸着来福脑袋上面没有沾染血丝的毛发,还夸它厉害。
感觉到安歌恢复正常之后,来福也不歪脑袋了,低头将自己叼回来的兔子用鼻子往安歌跟前拱。
‘给你吃!’
安歌一下子就明白了来福的意思,但是她还是将兔子推回去。
她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