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定,投资是20亿!
其中12亿,用来购买拖网渔船!
2000万一条的上等拖网渔船,60条,是12亿!
剩下8亿当流动资金用!
另外,丁兆天自己也可以入股!
最多可以平摊,就是丁兆天拿10亿出来,陶智拿10个亿出来!
这样,大家干起来都有动力,都算是老板!
丁兆天问老徐!
他怎么不干?
老徐说道:“我已经投资了一个鱼粉厂,一个海鲜加工厂,你以为呢?我做下游的工作!”
丁兆天这才明白,这两个商人野心不小!
不过,这次丁兆天,真的很犹豫!
为什么?
好处,是他们是精明商人,自己不单独投资不单独承担风险!
有一个合力的人挺好!
坏处,是他们想利用丁兆天的“好运气”!极有可能!
来为他们谋利益!
以后在生意生涯中,就黏在一起了!
成为一个共同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丁兆天略作思考,做出了决定!
合作,可以,但是船队必须完全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