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风声(日常)

作者:蜗牛攀岩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到了见习督察,勉强进入警队中层,尤其是总督察,已经可以被称为大人物了。

而警司与总督察之间,没有所谓的见习,一迈进去就是宪委级,正式成为高层,交给一个不到三十岁,更准确来说,不到二十五的年轻人来坐,恐怕会引起议论。

故而,这次直接晋升被暂时压住,没有当即授衔,而是采用‘内部嘉奖’来代替。

根据警界惯例,成员在接受公开嘉奖之后,若本年度内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即便没有什么新功劳建立,也可以确定,会在年底考核时顺利晋升一级。

换句话说,孟凡接受嘉奖的那一刻起,就可以被视作一位‘准警司’,而这样,可以给其他部门以及外界多一些缓冲时间,消化舆论。

至于给予什么级别的嘉奖,这倒算不上特别重要,阿敏觉得,应该就是最低级的公开嘉奖,毕竟英雄勋章太过稀缺。

每年全港警队发出来的该级别勋章,绝不超过十枚,且基本给予死人,亦或者因公严重残疾的伙计,活人不想争这种荣誉。

“恭喜师兄,成为人生赢家。”

阿云笑着说:“快说,什么时候请吃饭,今天明明是我入职,不管在哪里,都应该是老前辈请客吧。”

虽然孟凡不刻意追求官职升迁,但也不会装清高。

薪水更高了,跟别人打交道愈发有底气,关键位置坐得心安理得。

“一会儿去唱歌?晚些时候请你们食宵夜。”

视线落在阿敏身上。

自从结婚以后,孟凡就把工资卡交了,当然,也不至于紧巴巴,保险柜里还有五六万现金,只要他钱包空了,自己往里面补就是,这次如此困难,完全是因为钱都给了阿豪、杨凤。

察觉到这道目光,阿敏立刻会议,微笑着点了点头。

果然……婚姻是坟墓。

大傻会错了意,以为孟凡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心中暗暗思忖:往后要不要给老大一些活动资金。

深夜。

玩乐结束,吃饱喝足,众人分别,中间不知不觉多出一个简小姐,是金麦基喊过来的。

看来伴郎和伴娘之间有故事了,就是不清楚什么办婚礼。

“下周要努力工作,等到周末我请客,咱们出海玩。”金麦基颇为豪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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