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多方打听,最终找到了胜业坊的一户姓许的官宦人家,对方想要买入一位进学身份的死契奴仆,未来将其当做族史书吏一类的角色进行培养。
蒋育恰好符合这个条件。
许家开出了30贯的高价,周定海将这个价格告诉了蒋育后,后者也认可了这个报价。
于是,作为保人(居间方)的周定海,从行私契,到立官契,再到领市券,一整套流程,全部想方设法办了下来,倒也算是有惊无险的走完了。
至于那蒋育,从头到尾都未露面,甚至连那最后30贯的卖身钱,都是周定海从官宦人家那里取来,再转交给了他。
本来事情进行到这里,一切都应该圆满落幕了。
但是,当许家的管家,到了蒋育家门口,想要带走后者的时候,变故发生了。
蒋育直言,自己从来就没有想过自荐为奴,也从来没有签过什么卖身契。
听见这话,许管家傻眼了。
他随即拿出官契、私契和自荐书,朝蒋育问道,这上面白纸黑字都签着你的名字,还有你按的手印,你居然敢反悔?
蒋育看了官契、私契和自荐书,只说了一句话:“这些签名是仿造,不是我的真迹;而且这按的手印,明显是假的。”
许管家火了,当即就和几个家丁,把蒋育扭送到了长安县的县衙。
然而,当县衙验过笔迹、核过手印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所有文书上的笔迹,的确并非蒋育的日常行文;而那些文书上的手印,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许管家恼羞成怒,又说,我们可是掏了30贯的死契钱。
县衙问蒋育,30贯钱呢?
蒋育摊手,什么30贯钱?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30贯钱。
县衙又问许管家,你们把钱交给谁了?
后者说,我们把钱交给奴牙郎周定海了,这里还有他亲笔签下的收款讫证。
结果,两厢对证之下,周定海就以略卖良人之罪,被县衙捕快给抓进了县狱。
案件内情介绍到这里,周钧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
蒋育从一开始,就抱着假自荐、真吞财的念头,来接近周定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