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大明,土地兼并已经非常严重。
地主豪绅想方设法地偷逃赋税,很多自耕农也往往要把土地挂靠在有功名的读书人名下。
这就出现了怪现象,承担着全国大多数赋税收入的,是只占少部分土地的自耕农和小地主。
风调雨顺还好,遇到灾害,再加上征派的辽饷,自耕农和小地主的破产就很常见,沦为流民或佃农。
而且,明朝自张居正变法后,随着一系列的赋役改革和一条鞭法在全国各地的展开,从而使白银在田赋收入中占居了主导地位。
老百姓手头哪有多少银子,辛苦耕种一年,收获终归是要换成银子,再向官府缴纳赋税。
而每到缴纳赋税的时候,官商常常便会勾结,压低粮价。等赋税缴纳完毕,粮价又会上涨。一来一去,老百姓差不多要受到两道剥削。
所以,赋税收纳实物,对于老百姓来说,是惠民之举。同时,分成制又是一种动态的调节,有利于在灾年减轻百姓的负担。
要说辽东有什么能够吸引百姓移民的,除了土地,就是政策,尽量让百姓能够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而换到整个大明,再好的政策,只要对官吏士绅商人不利,都不会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反倒会被曲解成害民之政。
官僚阶层已经腐化了,或者说他们已经与大地主、大商人成为了利益共同体,只会执行对他们有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