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见与他相反?”雅克会长询问。
“算是吧。”
维克多表情无奈地道:“但我实在想不到该怎样做,才能留住艾格。”
混血协会虽然在整体混血阶级中很有影响力,但混血在纯血巫师眼里本身就是上不了台面的一群人。
所以,以“艾格”的天赋,不论是“拜入”某个大家族麾下,还是与某个中小型家族联姻,娶一位“贵族小姐”当上门女婿。
都比留在混血协会这种不受待见的组织里要强。
那艾格又是新加入协会没两天的,对这里根本没什么感情与留恋可言。
这种情况下,得有多傻,才会选择留下来和他们这群“苦哈哈”同甘共苦?
“正如同冯说的那样,不论他去了哪,他也都是我们混血的一员。”
雅克会长似乎没有这种担忧,闻言反而乐呵呵的。
“所以不论他接下来有什么选择,我都不会去阻拦他。”
“您就真甘愿把这种天才放走?”
“四十年前,我收了一个学徒,名字就不提了,那是个伤心事。”
雅克会长说道:“他的天赋应该不在艾格之下,尤其是在一次外出时,救了莱法利家族一位小姐,于是没多久,他就收到了莱法利家族的招揽。”
“您放人了?”
“不,我以老师的名义,拒绝让他娶那位莱法利小姐。”
雅克会长说道:“这件事其实很复杂,不过大体来说,我当时的想法,和你现在基本一样。”
“然后呢?”
“然后他背叛了我,他认为我剥夺了他追求爱情与前途的权利,甚至怨恨到想要在我的食物里下毒……”
说到这里,见维克多表情复杂,老人乐呵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所以说,有些事情强求不得,我们表现出足够的重视就好了,其他的,叫他自己去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