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幺幺迫不及待的凑过来瞧着文书,随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策妄阿拉布坦替幼子,求娶大清大将军王女。
文书上倒是把话说的很热情直接——说什么大汗的爱子对大将军王女“一见倾心,心甚悦之”
同时,策妄阿拉布坦已经派出了使者前往京城,请求万岁做主,钦定此事,只要万岁和大将军王一同意,立即就可以用和亲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也避免了两边百姓生灵涂炭。
更何况,策妄阿拉布坦最宠爱的儿子便是幼子,将来三格格的地位绝对不会低。
兼着大清刚刚损失了六万军士,休养生息一段时间,也未必不是明智的选择。
何必非要殊死一搏,两边都大伤元气?
要知道,西北虽然一片荒漠,策妄阿拉布坦的军队却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他们的北边就是沙皇俄国,早就训练出了火枪兵。
火枪军用骆驼身躯做城郭,利用燧发枪的火力优势,可以在短时间内大量的杀伤清军骑兵。
即使再骁勇善战的清军,也不过是血肉之躯而已,又怎么能挡得住火枪兵?
而上一次劫营之所以大败,不过是策妄阿拉布坦刚刚打了一场大胜仗,正是志得意满之时。
骄兵必败。
他低估了大将军王的计谋,轻敌了。
更夸张的是文书末尾的措辞。
虽然没有说的那么直接,但是已经很清楚的暗示了:三格格和大汗幼子乃是两情相悦,并非大将军王以为的这般不堪。
当日三格格之所以被带回敌营,也非劫持。
而是小将军路过,见三格格被狼群围攻,性命危在旦夕,于是出手相救而已。
少年男女,亲密相处了这么一段时间——早就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
“这是要……和亲?”
顾幺幺艰涩而愤怒地开了口。
自从来了西北,她遭遇到的最匪夷所思的事情,也莫过于此了。
策妄阿拉布坦幼子求娶她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