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去的路上,他先是给陈晓打电话问了一下《歌手》的录制时间。
在得知他们今天就要录制一期之后,他也直接让他帮忙空出一个星期的时间。
他不仅要让他空出一个星期的时间,他还要让他把他的摄制组都借他用几天。
是的,他要拍一条广告!
他不想只是贡献一条创意!
他想直接制作一条完整的广告。
这条广告就直接让冯祝以代言人身份上镜拍摄。
先入为主!
如果最后“遇见”那边真能看上这条广告……
不对!
没有如果!
他必须要让他们看上这条广告!
只要他们看上这条广告,那在广告里以代言人身份出席的冯祝肯定也能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的。
说不定他们在看顺眼之后直接就定下来让冯祝代言了呢?
而且时间要抓紧!
七天内他必须要让这条广告出现在那位亚瑟先生的办公桌上。
他耗不起啊!
鬼知道他们的代言人选拔什么时候结束?要是他拍完广告之后代言人那边已经敲定并签好了合作,那他这边怎么也不可能有机会了。
就算是他这边的广告拍出了花,但想要让“遇见”这边刚刚签下合约就干出违约的事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在时间上他必须得要抓紧!
能提前就提前,一秒也不要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