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讲,在音乐上的投资预算,差不多占比是在总预算的百分之2到百分之8之间。
跟名气,质量保证是有关联的。
当然,这是正经去包办配乐,类似于李少杰接手的《剑侠》。
只不过,不一样的是.......游戏是持续运营,所以,李少杰是拿了百分比分成,只不过分成比例特别低,胜在细水长流。
电影多数都是一哆嗦的事情。
所以,一般都是直接以投资总额中掐去百分比,除了原声大碟的售卖或是主题音乐会之类的这些额外收入外,单纯在票房上,音乐工作室不进行后续票房的分成。
原因很简单。
首先,你必须交出版权,不然,因为你一个配乐影响整个电影,这是不现实的,没有谁会将稳定寄托于合作方的人品之上,更是为了避免后续的撕b。
其次,不进行后续的分成。
仅仅是投资出品方的公司,就有三十多个。
还有其他的广告代言公司呢?
合作公司呢?
这些公司加在一起,人脉与利益关系可以复杂到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那都不是错综复杂可以形容的,那简直就是上百个人在举着显微镜去分蛋糕。
实话实说,音乐工作室敢去染指票房分成,基本就是找死。
“首先,吴旌老师,我得先声明。”
李少杰先开口了。
“我的作品,一向都完全不会开放改编权与汇编权的,吴旌老师也是创作者,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吴旌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其实不算过分。
只是不想让别人改编自己的作品罢了,这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