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夫磨磨叨叨,颠三倒四,车轱辘话一大堆,呜噜半个时辰才算把事儿说明白:
在驿站得了陆虎的赏钱后,他便一头扎进醉仙阁,找了个角落,点上一坛酒,要了两个毛菜,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陆豹他们四个半大小子进酒店,咋咋呼呼,嚣张霸气,他都看在眼里,也从那三个半大小子对陆豹的吹捧中,知道了陆豹是陆虎的弟弟。
陆将军仗义豪爽,从没见他恃强凌弱,这个弟弟为何如此张狂,真不像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直看到陆豹喝吐,引得满堂皆吐。
驿卒却忍住没吐,这货酒精沙场,见多识广,咂摸手指头都能喝几两,耐受力特强。
他屏住呼吸把陆豹拽起来背在身上,一路打听着找到了这里……
“那个肉山哪里去了?”驿卒言谈中给安世珠冠了个肉山的美号,陆虎关心大肥猪的表现。
“弟弟一吐,他就走了,没看到去了何处。将军,在下吃饱了,也喝好了,这就告辞了!”驿卒看出孙桂英出出进进,脸色甚是不悦,拎起酒葫芦告辞走了。
陆虎把他送到大门外,回头看看房顶上,那块蓄电池静静地躺在雪上,不注意,还真发现不了。
不知道质量怎么样,电棍还能不能充上电。看制造的精度,应该是没问题。
在这个冷兵器作战的时代,能有这么个制人的家伙,足以吊打所有的人。
当然,前提是在对手冷兵器挥过来之前就发挥出它的威力。
和雅娜丽收拾了饭桌,有一搭无一搭地陪着父母聊天儿,好容易熬到太阳落山,陆虎借口出去拉粑粑,纵身跳上屋顶把蓄电池收好,握着电棍钻进马棚里。
父亲那匹杂色坐骑,悠哉闲哉地嚼着草料。
这牲口只要闲下来就不停的吃,怪不得长这么壮实,这老杂毛,顶级饭桶一枚。
就拿它试试电棍的威力……
开关有三个档,没充电时陆虎已经研究透了:
往上推,一档更比一档强,这个是不容置疑的。
陆虎把电棍头怼到马屁股上,那马以为他要自己给抓毛挠痒,转过脖子看他一眼,投过来感激的目光。
马头晃了晃,鬃毛飞扬,这个披头士还知道摆造型装潇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