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遇到喜欢的人,其实也不敢追的。
追了也失败。
人家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选择你?
一直到事业成功之后,才逐渐自信起来——人还是那个人,但事业有成,加上确实开始不缺钱了,整个人自然由内而外的散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加之人还不老,性格也算有趣,就……
可即便是那个时候,在自己上辈子最巅峰的三十五岁之前,也很少会遇到女孩子奋不顾身往上扑的情况。
扑上来的也有,却大多只是欢场中人罢了。
为了钱而已。
但这辈子……
身材颜值,明显上了好几个档次。
上辈子得分也就六十来分不到七十,这辈子估计能有95分了!
再加上有意无意之间,应该的确是展现出了一个“音乐才子”的范儿。
身上的某种气场,也的确是存在的。
这些东西叠加到一块儿,大概率会对一个交往频繁的女孩子,产生致命的吸引力?——关键她俩还是学音乐的,大约会更感性一些。
“维维说,你不喜欢她,但也不喜欢我。”
“对呀!”
毫不犹豫的就承认了。
这是原则问题,“那句话她有没有跟你转述一下呀?我向来不喜欢把感情和事业搅和到一起去,感情就是感情,事业就是事业!说了吗?”
“说了。”
“嗯,那不就结了,咱俩是合作伙伴呀!”
“真不喜欢吗?一点都不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