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老里正又公布了第三和第四条新政。
女子低于十五岁不得成婚!
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不可以成婚!
出乎预料的是,人们对这两条的反应很一般。
尤其是家里是儿子的那些百姓,可谓是完全无感。
毕竟家里太穷了,哪有钱给儿子娶媳妇?
早点晚点,对他们来说完全没有区别。
至于禁制近亲结婚这条,和这个也差不多了。
都娶不起媳妇了,是不是近亲跟咱有个毛的关系……
至于家里是女儿的那些,多多少少有点小情绪了就。
在这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女儿生出来后,命运基本就已经定下了。
岁数一到直接嫁出去,从而为家里补贴一部分金钱。
说是卖女儿也差不多了。
毕竟在他们眼中,只有儿子才能继承香火。
只是再结合之前那两条新政策的话,那点小情绪也就压下去了。
赋税的减轻和积分政策,注定他们的日子会比之前过的舒服。
既然手头宽裕了,把女儿留在身边两三年也没什么了。
毕竟是自己亲生的。
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谁又愿意那么早早的把女儿送出去呢。
当然,也有意见特别大的。
“里正,这两条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了?”当即便有人质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