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毒刺

作者:不枉人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二战的发起者,来自维也纳的落榜美术生,那位被胖子甚至是全世界称之为恶魔的男人,那是他的名字,阿道夫·希特勒。

在胖子像我解释之前,我一个农村走出来,没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混混,从未听说过这位恶魔的名字。

而刘特勒三个字,我想这个外号,是别人形容他同样是恶魔。

对于刘野的真名,我是真的不了解。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等待他的答案。

“那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习惯叫我刘野吗?你知道这个外号是怎么由来的吗?”刘野复杂的笑容逐渐扩大了些。

“因为你有野心,一直想做大哥?”虽然我打心里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当话到嘴边时,又不是很确定。

“呵呵呵,如果我的野心都摆在名字上了,你认为洪斌会留我到现在吗?”

面对刘野带有嘲笑意味的询问,我不置可否的列了列嘴。

他说的没错,如果野心都摆在名字上,成为众人皆知的事情,那么洪斌不会留他到现在,哪位大哥都不想让自己的手底下,有一颗定时炸弹。

像我们跑江湖的,规矩多,讲究多,忌讳也多。

亘古至今,从以前土匪草寇,到而今的黑色势力,只要你踏上江湖路,你可以不懂大部分南春北典的黑话,但有三个禁忌,必须要知道,那就是勾二嫂,着红鞋和洗马揽。

这三点,无论触碰到哪一条,都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勾二嫂、着红鞋、洗马揽,皆属于南春北典,江湖人称春典中的黑话。

分别指,勾引兄弟媳妇、出卖兄弟、吃里扒外,抢兄弟的手下或者地盘。

刘野出卖和尚,就算是着红鞋,而王华的背叛,他就是在洗马揽。

刘野有前科,他出卖过和尚,已经着过红鞋,深知这一点的洪斌,一定会对刘野多加防备。

我相信,如果洪斌早就看出刘野的野心,或许早就办他了,不会留他到现在。

一个能着红鞋的混混,自然也会洗马揽。

就像我和刘野的关系一样。

如果最开始刘野就猜到我的野心如此之大,他早就会将我碾死在摇篮里,会比我碾死王华,更加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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