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盯着饭店门口,我对副驾驶的横河八枭老六王琦吩咐道:“王琦,一会有一个穿深绿色棉马甲,土黄色鞋子的小瘦子会从饭店里出来,给我跟紧他,有机会就抓住。”
“知道了大哥。”
听过我的吩咐后,王琦下了车,而我的车子,也缓缓驶出了停车场。
我总感觉那个人有问题,陆凯诧异和迟疑的目光,那个人的躲闪,都让我心生猜忌。
我肯定,那个人陆凯绝对认识,只是他不说。
不过,我不敢确定的一点,就是他的目标是谁,是我?还是陆凯?亦或者是哪位?
那都无所谓了,因为我确定,他的目标,是我们一行人中的某一位,就足够了!
离开餐厅后,我们的第二场,就是歌舞厅。
在东北,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各界人物,消遣的流程都大致相同,只不过有钱人玩的更花一些。
第一步,吃饭喝酒。
第二步,唱歌跳舞。
第三步,洗澡按摩。
通常第三步就结束了,如果饿了的话,再去吃顿夜宵。
无论是蹦迪,还是唱歌,我都没有兴趣,所以整场,我都在默默的喝着啤酒,目光在所有客人的身上来回打量,遇到辣妹就看几眼,遇不到就继续寻找。
到了夜场,胖子反而像换了一个人般,活跃了起来,之前的愁容一扫而空,玩的不亦乐乎。
玩是人的天性,闫妮妮也不例外,只是平时碍于身份,要摆架子。
喝了些酒,此时的闫妮妮已经融入到了集体活动中,玩的非常嗨。
坐在沙发上,只有我与陆凯,肩靠肩而坐。
时而看到几个美女,扭着屁股挺着胸脯路过,互相会相视一望,露出猥琐笑容后,举起酒瓶,狂饮一口。
我们三兄弟,早已经不再是曾经的穷小子,臭吊丝。
最近看到了一个网络热句,特别符合曾经我们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