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在江湖上混的,谁还没挨过刀子啊!
我知道,这里是澳门,最正确,最理智的选择,是和平了事,毕竟闫妮妮没受伤!
但为了给闫妮妮报仇,为了不在她的面前显怂,我毫不犹豫,即便和整个澳门街氏集团翻脸,我也在所不惜!
即便挨上一刀,我也得干这小子!
入户门到客厅,是一条两米左右的玄关过道,他们十几个人,都在过道内,还没走进来。
而我的奇袭,让最前方几个小弟停下了脚步,他们赌桌走道口上,后面的,自然就进不来。
此时,能够砍到我的,只有两三个人。
“我抄你吗!”
怒吼一声,冲到刚才薅闫妮妮头发的混混面前,举起手中的烟灰缸,朝着他的脑袋狠狠的砸了下去。
他抬刀的时候,我已经近身了,长钢刀的施展距离,最佳距离在一米五到两米,一旦近身在一米之内,钢刀作用和伤害,都大幅度的减少。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的臂长在七十厘米左右,一旦近身,刺可以,但是挥砍,会受到限制。
砰!
他的刀还没等砍到我,我的烟灰缸率先落下,一声沉闷的碰撞声,在他的脑壳上响起。
他的瞳孔快速扩张,身体僵硬一瞬间,直直的向后倒了过去,倒了在后面几个混混的身上。
鲜血在他受到撞击的位置溢出,可以鲜明的看到,在他受到撞击的头骨处,凹陷了下去。
如此严重的后果,是我预料到了的,但真正当结果摆在面前时,我还是不由的心惊。
我也不是第一天在道上混了,也见过些大场面,只是震惊了一瞬间,我就收回了目光。
“小心!”
突然,身后响起了闫妮妮的惊呼,随后,我感到后背一阵凉爽,一股粘稠的液体,顺着我的后背流淌而下。
我知道,我流血了!
是跟在他旁边的那个混混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