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荣光和冀东旭两位老板拿到的合同条款和李启明大同小异。
只不过因为厂区面积和设备价值比辰曼公司要小,他们俩拿到的补偿款和股权比例也相应地比李启明要少。
李启明还在犹豫不决的时候。
冀东旭率先做出了选择:“陈总,我已经考虑好了,我选择1.5%的股权,并且担任分管企业管理的副总。”
冀东旭因为是租赁的厂区,而且机器设备折算的价值并不高。
因此1.5%的股权对于他来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条件。
相比来说200万元的现金补偿和5年300万元的薪水就显得没有多少吸引力了。
这时,于荣光也做出了表态:“陈总,我也选择股权,同时担任分管生产后勤的副总。”
于荣光的联发公司厂区面积虽然只有20亩,只相当于辰曼公司的五分之一。
而且联发公司的设备价值也只有辰曼公司的三分之一。
但是联发公司的生产效益和利润情况却比已经资不抵债的辰曼公司要好的多。
因此于荣光面临的选择是1000万元的一次性现金补偿加5年300万元的薪水。
或者用厂房和设备置换5%的江林电子厂股权。
虽然1300万元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相当于联发电子厂15年的净利润。
但是于荣光最终还是选择了置换成江林公司的股权。
于荣光的选择显然对李启明产生了一些影响,他稍作犹豫之后也咬牙决定道:“既然两位老板都选择股权,那我也选择置换10%的股权,然后担任分管技术研发的副总。”
“好,既然三位已经做出决定了,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可以在合同上签字了。”
陈江河笑吟吟地示意苏明玉拿出签字笔递给了三位电子厂的老板。
签合同这种事情当然是要趁热打铁了,免得夜长梦多又生出新的变化。
于荣光和冀东旭俩人接过签字笔后,干脆利落地在落款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李启明则是捏着签字笔,看着合同落款处的空白位置有些举棋不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