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五章 最终的闹剧(一)

作者:望舒慕羲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简单来说,《论贫困的消灭》的想法,非常简单:

第一点:

开篇明确,要不要发展工商业?

答:要。

所谓:【一个国家的财富取决于农业和工业的繁荣,取决于内外贸易的发展,取决于公共收入的公平和公正分配】

第二点:

小块土地私有制,是不是农业发展受限的原因?

答:是。

所谓:【事实证明,财产的极端分割往往会破坏农业】

第三点:

那么,要不要退回去?

什么叫退回去?

放在法国,就是要不要退回到法革之前?退回到贵族封建所有制?退回到“嫡长子继承法”被反封建的“均分继承法”所取代之前?

放在大顺,就是要不要全面复古,复宗法制、复宗法制下的封建继承法,强制取消在民间已经铺开的均分继承法?

这里要注意的是,法革的诸多政策里,无论如何,取消宗法继承法、或者叫摩西继承法,都是具备反封建的伟大意义的:凭啥我大哥比我早出生,地就是他的?我就毛都没有?

而大顺这边,在民间——尤其是看一下前朝一些地主,分家分家又分家之后,很多从良田万顷混成了中小地主——便知,在法革具有先进意义的取消嫡长子继承法的均分继承法,在大顺实质上已经实行了。

当然,对于大顺的这些钟鸣鼎食之家,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这涉及到爵位问题。

但,大顺的钟鸣鼎食之家,其于经济基础意义上的力量,相对于大顺的小农社会而言,就是个狗屁。

这一点,拿三的回答,是非常坚定地。

绝对不会退回旧制度、绝对不会更改继承法、绝对不会破坏法革的遗产。

放在大顺,等同于表示:绝对不会全面复古、绝对不会复古时宗法继承、也绝对在道义上反对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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