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是反对这种公共土地的,认为这样,明显妨碍他们经营。
93年,真正私有制建立起来后,对于一些土地,法权是这样追朔的:比如说村社公地,这根本就不归贵族所有,但是这200多年不断被圈占,这根本不是你们的。
所以,雅各宾派是可以从私有制的神圣的角度上,为自己分地土改辩经的:比如贵族的土地分给农民,不是说在破坏私有制,而是说,这200多年来,这些贵族把不属于他们的公地给偷走了,这本来就不是贵族的,这怎么能算是违反私有制的神圣原则呢?只是向上追朔了200年而已。
《拿破仑法典》说:所有权,是对物有绝对无限制的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93年在法国、在欧洲的伟大意义,在于确定了真正的私有制,解决了法国“理论上、法理上,没有人,包括国王在内,拥有一块产权明确的,真正的、自己有全部所有权的土地”的问题。
私有制的概念,这才逐渐在欧洲彻底的深入人心。
那么,在大顺,存在这个问题吗?
你的地是你的,我的地是我的。大顺的百姓,不知道啥叫私有制吗?还是不明白,自己只要有地契,就对土地拥有绝对的处置权?
士绅、污吏、贪官、地方黑色势力等,可以用各种办法侵占土地。
但是,要用“各种办法”,把地契骗到手。
可以骗。可以逼。可以下套放贷。可以利滚利抵押还债。
但是,绝对没有法国贵族“非法侵占村社公地”这样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事。
简单来说,骗、逼、放贷,本身就是对“私有制”的尊重。如果不尊重的话,废这劲儿干嘛,抢就是了呗。
私有制是私有制。
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偷、坑、蒙、拐、骗、放贷等,这又是另一回事。
你包括说,陕西资本被安徽资本从扬州干回陕西,又去四川后的开发盐井。一直无法解决的,就是实业资本和当地地主之间的问题,地主说,这地是我的,开口就是二一添作五,弄出来的盐一人一半,否则不租。
这样的契约,历史上比比皆是。而这样的契约本身,反应的就是私有制深入人心。
均田,不反私有制。
均田,恰恰是在试图维护“第一种私有制”,只不过用暴力重新去分配而已。
第一种私有制和第二种私有制,是两回事。
但私有制本身,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