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章 买办是条不归路(下)

作者:望舒慕羲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比如德川宗武心里认为改革最失败的一件事,也或者说是整个折腾可以称之为“改革”而不是“修补”的一件事,连两年都没持续上。

德川吉宗做藩主的时候,亲眼目睹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封建土地所有制逐渐解体的过程。

百姓没钱——问商人借贷——用土地抵押——还不上钱——商人将土地兼并——继续放贷——越并越多。

于是德川吉宗刚一就任将军,就立刻出台了政策:禁止土地抵押买卖。

法令下达之后,所有土地抵押为不合法。

法令下达之前,已经抵押的土地,按照每年百分之十五的抵押价,分七年赎回。

结果法令一下,不到两年,日本大乱。

已经穷的要质押土地的老百姓,怎么可能还的起每年百分之十五的地价?

而一些百姓合作起来,拿着新出的法令,去找商人直接要地,不给钱,闹一揆,认为自己之前还利息已经还够了。

商人见到这个法令之后,也见到了百姓合伙要地的场面,索性宁可当地百姓饿死,也绝不借贷给农民半个子。

各藩都穷,贡赋使劲儿往上加,百姓更加没钱,无法度日,只能借钱。

商人不敢借,也不敢拿质押的土地,导致百姓索性扔了土地跑到城市求活,城市又没有那么多活可做,治安骤降。

土地扔了,农村凋敝,米价暴涨,各藩之前因为财政困难,都问商人借了不少钱。

趁着米价暴涨的机会,各藩正好还钱,否则米价低了更还不起,于是继续加贡赋以求在米价高峰期多收点贡米,折价还给商人。

贡赋越高,百姓越种不起地,又没处借贷,于是更多的人扔了土地往外跑……

原本想要保障小农经济的,结果适得其反,米价腾跃、土地荒芜。

幕府和藩主武士们,只收贡,却并不救济百姓,日本不要说青苗法,连个常平仓都没有。

既没有青苗法、也没有官方借贷机构,更没有官方控制柴米油盐酱醋茶等所有生活物品,做到法家管仲那一套完全的官方控制经济,就敢取消民间放贷行为。

这已经不是一拍脑袋就上了,这是纯粹没脑子。

结果可想而知。

两年之后,这个唯一可以算作“改革”而不是“修补”的政策,就宣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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