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零章 墙头草(下)

作者:望舒慕羲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后所恭者,因你知我是朝廷的人。”

“如今我也不妨明说,那位大人瞧得起你弟弟,连怀观也多说你弟弟的好话,两人是过命的交情。既如此,那位大人便给你个机会。”

“纳个投名状。”

“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没看过水浒,也听过水浒的评书,投名状是什么,连富光当然是知道的。

他作为巴达维亚的甲必丹,能交的投名状,当然不是一个人头,而是整个巴达维亚城,这是显而易见的。

城中的荷兰人其实并不多,华人倒是有不少。算上那些混血种,加上那些从神罗的新教小国的手艺人,人数其实仍旧比华人少的多。

而且城中的大部分华人,都算是中等阶层,一般情况家里也能有枪。倒不是说他们有什么别样心思,而是出海的风险极高,要考虑防备抢劫之类的情况。

他们缺乏的只是组织,当然也缺乏赶走荷兰人的动力。

只是,连富光听王五这么一说,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心道若真实朝廷下南洋了,这巴城指日可下。若是攻下了巴城,我等这些有钱人,又当过荷兰人的官,那不都是待宰的大肥羊?

这等发财的机会,哪个在衙门里的不如同蚊子见了血一般?如何居然给我反正立功的机会,莫不是此人诈我?

莫非他根本不是朝廷的人,而是那些山里的泥腿子,却借朝廷的名目却来诓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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