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六章 毛遂自荐

作者:望舒慕羲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翻阅过这些账目之后,皇帝摘下眼镜,缓了缓有些发涩的眼睛,便叫人将刘钰之前递上的一份奏折取来。

这是一份不经天佑殿的奏折,直接递给皇帝,天佑殿也无权查看和批阅的。

上面的内容,就是关于攻下南洋之后怎么办的。

除了与荷兰合作这件事外,最重要的还是垄断公司的形式和性质。

以天朝而论,皇家垄断算是非常传统的一种情况。

有盐铁论打底子,有盐铁专营的两千年基础,垄断专营是最符合天朝朝廷习惯的做法。

不过,刘钰在奏折上,却希望采取一种股份制的方式,尽可能募集民间的资本。

朝廷可以以垄断权直接作为股本,吃干股分红即可。最好不要让朝廷专营垄断,因为朝廷管不过来。

搞成郑和模式,花费太大。广阔的南洋,要面临走私、海盗、起事、暴动、反抗、西洋人渗透种种情况。

如今有东印度公司的账目配合,方可直观地了解到,东印度公司到底在南洋花了多少钱。

若不搞成郑和模式,则又需要皇商负责。而皇商贪了多少,谁也说不清。

与其这样,不如师夷长技,以股份制募股的行事,聚合民间资本。同时,朝廷以垄断权入股,每年分红。

当然,大顺的国情和英国荷兰完全不同。不要说大顺,就是法国、西班牙等,也不可能全盘复制英荷东印度公司的模式。

就大顺来说,让一支私人的、民间大豪商参与的公司,拥有武装、战舰、海外的治权、法权、甚至开战权,这根本就不现实。

绝对不可能,这一点毋庸置疑。

包括一直试图搞南洋贸易的刘钰,也从未对此有过一丁点的幻想。

谁要是敢提出这个想法,皇帝肯定会发怒,若在朝堂提出来更是会直接炸锅。

对日本的贸易专营垄断公司,有其特殊性。其一是日本自己也锁国,所以在市场端堵住了走私渠道,对日贸易公司本身也不需要大规模的武装;其二就是对日的贸易垄断公司,说穿了就是个二道贩子,收货卖货的,最多也就考虑一下海盗而已。

但若在南洋设置贸易公司,就不得不考虑很多的事项。

管理、治权、外交、政治、朝贡、缉私、对抗西洋诸国的骚扰等等这些,可比对日本的垄断贸易负责的多。

只靠民间资本,根本玩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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