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解决了欧洲贸易的主动权问题;荷兰在丢了东印度殖民地后仿佛被神眷顾一般奇迹般地重新拿回了香料专营和茶叶欧洲市场销售垄断地位。
大顺终于把触手伸向了欧洲;荷兰有了中国和法国两家列强所保证的中立地位。
大顺在欧洲终于获得了一个可靠停泊地;荷兰得到了急需的一部分订单和投资稳住战争结束后严峻的贫困问题。
大顺终于可以拿到一个年利息低于36%的优良借债地;荷兰得到了一个年利息高于5%的优质借债者。
大顺萌芽的手工业资本找到了一个市场;荷兰发达的商业资本找回了货源。
大顺找到了一个海军船员军官方便熟悉大西洋海况的基地;荷兰得到了可能几乎免费的护航。
大顺借到了开普这个亚洲欧洲的中转站、拿到了联络瑞典与俄国的海路;荷兰拿到了重回波罗的海贸易的可能。
不考虑大顺刚从荷兰抢走了东南亚、锡兰和印度;不考虑帮着法国攻下马斯特里赫特要塞群的正是大顺……
确实,双赢。
这两个谈判的大方向提前放出后,中荷之间的谈判也就到了最核心的部分。
大顺提出的合作模式,是以大顺为主导的。
在东印度公司破产且被取缔专营权之后,荷兰政府应该将专营权授予新组建的中荷贸易公司;当然,大顺也将香料贸易的专营权,授予中荷贸易公司。
之前的voc,是自己垄断产地,也垄断着市场。
现在,产地和市场销售的垄断,一分为二。
两边既是要合作,自然就要先把垄断权的问题说清楚。
这一点,荷兰方面没有任何的异议,很正常,理应如此。
但接下来的问题,就让荷兰这边有些难受了。
大顺这边的占股比例,要达到55%,荷兰这边最好是45%。
而且,在三五年之内,由大顺这边进行全面的政府监管,所有决策,由刘钰为首的大顺的工商局制定。
三五年后,将按照出股比例,选出董事会,进行决策。
至于荷兰这边,还是按照之前东印度公司那样搞成各个省的商会持股,还是进行放开的持股,这是荷兰这边的问题,大顺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