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为“独占人参貂皮”贸易,创建缓冲区,但又不想和英国全面冲突。
因为……贸易上,法国人占据优势,他们只想保持现状,并不想扩大战争,之前的元气未复,此时又已经得到了对华人参貂皮珍珠贸易的优势。
英军的年轻军官乔治·华盛顿,为了升迁,带兵伏击了法国的一支小股部队。
法国军官朱蒙维尔,带着法国人在欧洲特有的傲慢,认为法国是欧洲的宫廷语言和外交语言,用法语高喊不要开枪,我们是来谈判的。
华盛顿当然不懂法语,但他也不是很有胆量独走,他也不是很想和法国人正面冲突。
即便听不懂法语,他也不想搞事。
但英国人的易洛魁盟友领袖哈夫·金,不但懂英语,而且非常懂法语。
几乎是一瞬间,哈夫·金就做出了一个很难说聪明或者不聪明的决定,他冲上去用斧子把法国军官朱蒙维尔给砍死了。
砍的原因,基本上大顺这边熟读史书的人,都能明白。
挑动英法开战,从而让英法两败俱伤,易洛魁人趁机做大。
《易》曰:乘其阴乱,利其弱而无主。随,以向晦入宴息。
浑水摸鱼之策尔。
不能说不是一招妙计。
可问题是这种类似于挑动狗咬狗的计策,有个前提,得是自己足够强。
如果自己不够强,反倒可能让一家做大,彻底失去发展的时间。
人都被砍死了,那华盛顿这边也只能一不做二不休,把这支法国小队全灭。
但不久之后,法国人就卷土重来,且靠着印第安盟友的帮助,把华盛顿给抓了。
因为法国驻俄亥俄谷地的统帅,是被砍死的那个倒霉的朱蒙维尔的亲哥。
于是华盛顿被抓。
之前就说了,华盛顿不懂法语。虽然法国人认为,欧洲人、尤其是尉官级别以上的中上层不可能不懂法语,但这只是法国人自己认为的。
于是逼着华盛顿签下了一份认罪悔罪书。